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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之诉的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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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之诉的主体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公司解散请求权,是股东因其股权被其他股东侵犯或基于其他法定理由,请求解散公司的实体权利。因此股东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应当注意的是,为了避免部分股东随意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利或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法律对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股东资格进行了必要的。即持股份额的: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与其他国家公司法不同,我国公司法没有股东的持股时间。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2)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应予准许。

(3)人民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经人民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4)人民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5)人民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一、股东要怎样申请解散公司

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人民申请解散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的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人民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以调解为主,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会及时判决公司是否应当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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