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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起解散股东的诉讼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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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事由: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4、其他。

一、公司还有债务是否能解散?

公司还有债务只要具备下列情形的就能解散: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5、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在确认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时,对一些特定问题的讨论等也规定了一些特别的程序,主要包括:(一)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较通常的1/2以上表决权通过的规定,扩大了利益保护的范围。(二)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三)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四)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于尚未形成会议召开方法,故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五)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六)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三、公司提起解散之诉需要哪些条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可予以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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