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中镇、社区级报销85%,县级报销80%,市级报销75%使用进口药品,60%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60%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比例是50%。住院报销比例此次调整根据医院收费等级,重新确定住院报销比例。
乡镇、社区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78%,提高到85%县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68%,提高到80%市级:报销比例拟从原来的68%,提高到75%转往统筹区域外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医疗机构等级相应降低报销比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