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可查询配偶银行存款,但可向申请调查配偶以自己名义开设的存款账户以确定共同财产数额。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请求对方赔偿,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在法律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有权向银行查询配偶的银行存款。但是如果一定要查询对方银行账户,可以向申请,请求对其配偶以自己名字所开的存款账户进行调查,从而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数额。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32条、《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第,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有保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帐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冻结、划拨个人在金融机构的的存款,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个人的储蓄存款情况和个人帐户情况等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银行有权拒绝你的查询。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因此,可以向人民提交申请,请求人民对另一方名字所开的个人存款帐户进行调查。
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的情况有哪几种: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根据法律条款,夫妻一方要查询配偶的银行存款需向申请,可以对配偶的存款账户进行调查,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规,金融机构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个人存款账户情况,并有权拒绝查询。然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可以向申请调查。离婚时,无过错方可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请求对方赔偿的情况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零六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
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